一、受理范围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受理范围如下:
1、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受理对学院各行政部门和行政副科级以上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学院纪委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原则
1、向学院纪委举报,可以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提出。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法;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的,尊重举报人的意愿。提倡属实名举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纪委举报。
3、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在此列。
三、对举报人的保护
1、向学院纪委举报的举报人,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学院纪委受理的举报人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将严格保密。
3、学院纪委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举报箱位置:崇文楼一楼西侧、行知A楼西侧、笃学楼B南侧、至善园3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