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高教工委下发了《关于转发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陕高教纪〔2014〕年5号),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针对“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规范管理措施,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确保务实勤俭廉洁过节,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接到文件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党总支、处级单位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节俭过节,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做到令行禁止、执行到位。
学院纪委及时印发了我院《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每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全院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务实节俭廉洁过节,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各党总支、处级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着力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