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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培训班综述 

2010-12-22 01:08  

放下手头繁忙的日常工作,590名来自教育部直属高校的领导干部日前分两批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廉政准则》培训班。如此大规模对高校领导干部集中进行廉政培训,是教育部历史上的第一次,是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组织这次培训的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培训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党组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高校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高校领导干部们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真正做到了学有所获,学用结合,以学促廉。  

增强了开展廉政教育的责任感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廉政准则》颁布后,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制定了《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和《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方案》,明确提出“对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和‘十不准’学习培训,做到全覆盖”。在教育部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中增加《廉政准则》学习内容,在《中国教育报》、《教育纪检监察》杂志开设廉政专栏,对《廉政准则》和“十不准”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此次高校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培训是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宣传教育整体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  

虽然培训只有一天时间,但日程安排紧凑,学习内容丰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在培训班上作动员讲话和廉政报告,中央纪委法规室有关专家作了关于解读《廉政准则》的辅导报告,学员们进行了讨论交流。  

“高校承担着为党的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使命,因此,高校的廉政建设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党的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胡和平说,“这次对《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深入学习很有必要,帮助我们提高了廉政意识,增强了开展廉政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会把《廉政准则》和‘十不准’作为工作中的重要抓手,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西南大学纪委书记李胜元说:“抓好学校的廉政建设,对学校人心的凝聚、社会的声誉、发展目标的实现以及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央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回应了现实的需要,总结了成功的经验,明确了新的要求,这次教育部党组对直属高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是带了一个好头,做出了表率,我们要把《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以求取得实效。”  

明晰了廉洁自律的行为标准

高校在不断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同时,也受到各种消极思潮、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影响。近年来,高校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问题还比较突出,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分析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学已经逐步从社会的边缘走向了社会的中心,我们不能与世隔绝,所以社会上各种风气会渗透到校园里边来,同时,大学地位的不断提升,也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国家投入的增加,办学规模的扩大,大学里面各种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拥有各种权力的领导干部就很容易成为各种形式权力寻租的目标。”  

正是基于对高校反腐倡廉形势的正确认识和对高校案件特点、发案规律的科学分析,为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教育部党组制定印发了“十不准”。  

据了解,“十不准”对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决策、人事管理、基建工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后勤管理、学术建设及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告诉记者:“‘十不准’其实是以《廉政准则》为依据,突出高校自身特点,特别是针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把《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化为高校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增强了《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华中师范大学校长马敏说:“‘十不准’突出了对高校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瞄准这些案件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提出10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作为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把这些关键环节抓好,就能把学校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各项事业也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早在2008年9月,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就曾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原则、任务、要求和基本措施。  

2009年,教育部对75所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在对直属高校落实《意见》互查互评、量化考核工作中,发现149个问题,提出210条建议并加大了督促整改力度。今年上半年,又对75所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和建设项目实施量化考核和定性分析,对1001个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评估,摸清了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158条整改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严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  

北京大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由纪委牵头对主要职能部门和院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南开大学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深层次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把反腐倡廉纳入改革顶层设计,为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据不完全统计,部直属高校针对发现问题制订整改措施402项,完善制度882项。通过一系列举措,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为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基层部门延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今年在有人、财、物处置权的各职能部门,围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该校党委书记蒋庆哲说:“在下一步实施防控措施的过程中,石油大学将重点探索廉政风险预警的实现方式与手段,继续扩大科技控权试点范围,同时完善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模式,以保证此项工作得以持续深入地开展,实现良性循环。”  

中央财经大学积极探索专家监督模式,成立预算、基建采购和审计3个专家委员会,对学校经济行为进行审查监督。上海交通大学建立完善了以议事决策制度为龙头、以关键领域制度为重点的90余项监督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框架。  

各直属高校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每位领导干部都明确自己‘一岗双责’的重任,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你的部下、你的部门,这是原来最容易被忽视的。”东南大学党委书记胡凌云说,“按照这些要求执行,会推动整个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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