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杜渐”,意为防范事物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现的不良苗头,在廉政语境中,特指对权力运行中初露端倪的腐败倾向及时干预,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祸害。它与 “慎微” 相辅相成,“慎微” 侧重个体对细节的坚守,“防渐” 则更强调对趋势性风险的主动遏制,如同治理洪水,既要加固堤坝,更要疏通源头。
历史上,因忽视 “防微杜渐” 而终致溃堤的教训比比皆是。明朝宦官刘瑾,早年只是东宫一个普通太监,最初不过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些小恩小惠,由于缺乏及时约束,其贪欲逐渐膨胀,最终权倾朝野,疯狂敛财达数百万两白银,成为明代最臭名昭著的贪官之一。而北宋名臣王安石在推行变法时,特别注重 “防微杜渐”,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提出,对官吏的考察要 “审之于初”,一旦发现有滥用职权的苗头,便及时调整岗位或予以惩戒,这种防微杜渐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变法初期的吏治清明。
在当代廉政建设中,“防微杜渐” 的价值愈发凸显。它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领域进行常态化排查,比如在招投标环节,对异常低价中标、围标串标迹象保持敏感;在行政审批中,对 “人情审批”“选择性执法” 的苗头及时纠偏。某地纪委监委建立 “廉政风险点动态台账”,定期梳理各单位上报的异常数据,曾通过一笔异常的办公用品采购发票,顺藤摸瓜查处了一起虚报冒领公款的案件,正是 “防微杜渐” 理念的生动实践。
践行 “防微杜渐”,需要制度与意识双管齐下。从制度层面,要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让 “潜规则” 在萌芽状态就被阳光驱散;从个体层面,要培养 “察微知著” 的敏锐性,当发现身边同事出现 “擦边球” 行为时,及时提醒劝诫,而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像农民守护庄稼,既要除草,更要在病虫害刚出现时就喷洒药剂,才能保住整片良田。
“防微杜渐” 是廉政建设的 “预警器”,它提醒我们,腐败的滋生从来不是突然的爆发,而是渐进的渗透。唯有时刻保持警惕,对每一个不良苗头 “零容忍”,才能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廉洁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