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自己手法隐蔽,将违规接待、费用报销的相关票据手续补齐,把账目收支做平衡就能不会被发现,其实是自作聪明。”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周鹿初中进行回访教育时,财务人员徐某某对此前“精致走账”规避检查的错误行为后悔十分。
此前,县委巡察组在县十五届党委第一轮巡察时,对县教育局所辖的周鹿初中进行延伸巡察。到校后,巡察组紧盯财务管理流程、费用报销等关键环节,仔细查看学校的各类财务报表。
然而,当巡察组工作人员翻阅学校食堂收支账簿时,一个疑点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学校食堂的收支每个月都是平衡的、准确到分,且采购菜品、支付人工、日常费用的各项佐证手续和发票单据都十分完备,一个学校小食堂的账簿如此“精致”“标准”。
“按理来说,学校食堂是不太可能实现收支都平衡,特别是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零星支出,应当与学生每个月缴纳的伙食费存在一定的出入。”带着疑点,巡察组工作人员决定到食堂财务的电脑进行比对,试图找出其中的“猫腻”。
“按规定学校食堂收入只能用于食堂,为什么还有用来买办公用品的报销?”果不其然,通过深入调查,在财务人员的电脑里,他们发现了两个不同的账簿,一本是对外公开的入账账簿,另一本则是记录着真实账目的“内部”账簿。在认真比对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食堂的真实收入与入账账簿记录的数字大相径庭。
不仅如此,巡察组还发现该食堂的营收并没有按规定上交,而是学校出纳在收取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后,将其留在个人账户内供学校进行管理使用,在校领导的授意下,这笔资金被部分老师用于违规购买办公用品、活动餐费等。
发现问题后,巡察组立刻向周鹿初中反馈问题清单,要求其就此问题做进一步自查说明,并形成巡察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办理。
2022年7月,周鹿初中出纳徐某某、时任总务处副主任余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总务处主任覃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周鹿初中相关教师违规用于活动餐费的34142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