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雪莹 作
作为陕西省监委组建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从宣布被调查起,辛耀峰案便引发外界关注。
辛耀峰,曾任子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府谷县委副书记、县长,佳县县委书记等职。2018年8月,经陕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辛耀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忘记初心 在攀比中甘于被“围猎”
“随着官职的升迁,随着工作环境的变化,我的信仰动摇了,心态变化了,意志减退了,越陷越深,不知不觉就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之路。”这是辛耀峰忏悔书中的一段话。
曾经的辛耀峰,也有过自己的理想信念,也曾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事业上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辛耀峰任府谷县委副书记、县长,府谷县在当时一直雄踞全国百强县、陕西省十强县,是辛耀峰的一块“宝地”。他形容自己“是这个时代的幸运者,事业顺风顺水,家庭幸福美满”。
辛耀峰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重“情义”的人,而这样的重“情义”之人往往最容易被“围猎”。
徐某是一个酒厂的经销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结识了辛耀峰。为了讨好这位新认识的“贵人”,徐某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了辛耀峰妻子的苗圃。因此,辛耀峰对徐某心存好感,也一直想还这个人情。
辛耀峰被提拔为县长后,就急切地向有关部门打招呼,给徐某承揽了一些与苗木有关的项目,之后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徐某承揽了府谷县郭家湾工业园区堤路工程等利润可观的重大工程。
作为回报,辛耀峰收受了徐某为其购买并装修好的房产一套。在你来我往中,一个利益共同体就这样逐渐形成了。后来,徐某也慢慢成了辛耀峰的“地下管家”。
因为工作关系,辛耀峰与民营企业家接触越来越多。在与这些企业家交往的过程中,看到他们大手大脚地花钱,辛耀峰经不住诱惑,产生了攀比心理。在老板们的花言巧语和金钱诱惑下,辛耀峰利用职权给一些老板大开绿灯,能办的尽快办,不能办的想办法创造条件办。
2012年6月,为在工程款拨付方面得到辛耀峰的支持和关照,某公司项目部经理姜某来到辛耀峰的办公室并送了10万元。此后,辛耀峰多次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该公司的工程欠款问题。
2014年3月,某公司负责人马某手提“厚礼”,来到府谷县政府辛耀峰的办公室,当场将2根各500克合计价值27.25万元的金条送给了辛耀峰。随后,辛耀峰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马某租用的地块区域列为府谷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试点区域之一,并一再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启动审批程序,多次督促项目审批进度。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围猎之道和“不见兔子不撒鹰”的狩猎心态成了辛耀峰构建“利益共同体”,实现互惠互利的最佳“法门”。在花言巧语和金钱的诱惑下,辛耀峰就坡下驴,多次收受老板们送来的礼金。
在忏悔书中,辛耀峰深深自责:这是一种特别严重的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环境的行为,作为一县之长,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职责,辜负了组织的重托,带坏了府谷的政风民风,在府谷干部群众及企业家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心理失衡 不择手段疯狂敛财
“府谷县一天的财政收入就是1500多万元,一天的财政支出为1100多万元,自己贪一点、拿一点不算什么,收点小钱不是事。”辛耀峰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一直抱怨自己被重用太晚的辛耀峰心理失衡,把敛财作为补偿自己的方式。担任府谷县县长期间,辛耀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谋取利益,自己从中收取高额“感谢费”。
在煤矿火烧隐患治理区开工审批方面为某公司谋取利益,收取该公司好处费20万元;在煤田火烧区治理工程、粉煤外热式干馏技术资金扶持等方面为某公司谋取利益,收取该公司大量好处费;在电费返还、环保专项资金补贴等方面为某集团公司谋取利益,“收益”10万欧元……
扭曲的灵魂,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在辛耀峰手中变得格外任性。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想尽办法,处心积虑地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能源领域,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获取个人利益,享受奢华的物质生活。
贪婪上瘾的辛耀峰已经迷失了本性,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民生工程领域也变成了他的“摇钱树”。
2012年1月,为解决府谷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款拨付问题,该院时任院长田某经过多次协调解决未果,于是到府谷县政府将2万元送给辛耀峰,辛耀
峰并未推辞。
迟迟不见结果的田某于2013年1月再次来到了榆林市辛耀峰所住的宾馆房间,将2万元送给辛耀峰。此后,辛耀峰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很快研究解决了县医院病房楼工程款拨付的有关问题。
2016年,时任佳县脱贫攻坚总指挥兼第一战区指挥长的辛耀峰,对脱贫攻坚工作完全流于形式。对于自己帮扶的9户贫困户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实质性帮助,直至2017年6月底,才将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摸清楚。对脱贫攻坚工作漠不关心的辛耀峰,反倒是痴迷于敛财。
2016年7月,佳县县政府以《佳县万亩油用牡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向省科技厅申请科技扶贫资金 300 万元。资金到账后,辛耀峰指使佳县财政局局长姚某、林业站站长李某等人将该笔资金转给辛耀峰隐名投资入股的公司。随后,李某等人以虚假招标采购苗木、种子以及支付技术培训费、院士工作站经费、劳务工资的方式,违规将上述资金中的199.9793万元拨付给该公司。
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等“五关”不过的辛耀峰,沉迷于“当官发财”的美梦,丧失了作为党和国家干部的底线,最终无可挽救地被自己的贪欲之火焚身。
心存侥幸 屡骗组织终陷深渊
辛耀峰身居县区党政正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非但没有扛起责任,反而带头破纪违法,大肆收礼“卖官”,不见“红包”不办事。一些人投其所好,借逢年过节、婚丧病学、出国考察之机,纷纷与其“联络感情”。
2015年和2016年,榆林市纪委对辛耀峰进行了两次函询,但辛耀峰都没有说实情。之后在组织核查时,他再一次欺骗组织说了假话。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辛耀峰丧失党性,毫无站位,一次次欺骗组织,一次次错过机会,最终走上不归路。
“我清楚接受组织审查这一天迟早会来……我明白自己的政治生涯到此结束了,人生的下半场将在悔恨中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辛耀峰忏悔道。
2017年春节放假前夕,几个部门负责人陆续来到辛耀峰的办公室汇报工作,纷纷拿出一个个信封压在辛耀峰办公桌上的文件下面。
用辛耀峰的话说,这些部门的负责人表面是汇报工作,其实都是来拜年的,他们的信封里装的也肯定都是钱。于是他就推脱说有急事要回榆林。这个时候的辛耀峰,也感到有些害怕。
春节收假后,辛耀峰让司机将收受的拜年钱交到廉政账户中,后来查明,该司机并未全部上交。
当辛耀峰发觉到省纪委在调查自己时,就到徐某家与其订立攻守同盟,让徐某将代保管的钱物转移,目的就是让徐某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据,为其开脱违法犯罪事实。
权力寻租终是空,贪婪无度必会亡。辛耀峰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的一把手,滥用职权、毫无底线地疯狂敛财,注定了自己逾矩必翻车的结局。
经查,辛耀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搞政治攀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既花巨资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从事营利活动,违规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犯罪。
2019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辛耀峰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理想信念发生了严重蜕变,致使我从一名县委书记沦为阶下囚,不仅毁了自己的一生、毁了自己的家庭,更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越是反省越是憎恨自己,我愧对亲人、愧对家庭、愧对党组织。”在狱中,辛耀峰深刻反省,但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