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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平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0-09-10 19:04   审核人:

同志们: 

5月18至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南京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各地各部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成果和经验,明确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讲话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落实。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全面总结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成效和经验,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任务。会上,11家单位作了大会发言,15家单位提交了书面材料。这些经验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创新性、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值得大家学习、交流和借鉴。下面,我就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作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集中推出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了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带动和提升作用。一是去年的“五项制度”成效明显。全省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25381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3.2%,创立了村级权力结构合理配置的制度框架,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10926名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向市、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915名市厅级领导干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述职述廉,充分发挥了纪委全委会集体监督的职能作用;12857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76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任用,增强了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对30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有效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重任务下达、轻责任落实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共接访21282人(次),办结率86.5%,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了及时解决,重复访、越级访明显减少,有效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亲和力。二是今年的“五项制度”稳步推进。省政府出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和《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效,促进了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省药监局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共向5个试点市的572家基层医疗机构配送药品1536.65万元,平均降价幅度46%,大大减轻了基层群众的药费负担;全省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463个,整合了乡镇办案资源,提高了基层办案的数量和质量;1300个乡镇建立了“廉政灶”,覆盖率82%,接待费用平均下降30%,规范了乡镇公务接待管理;在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听证终结试点工作,拓宽了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的方式和途径,增强了信访处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三是形成了一批新的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一些地方和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如:西安市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宝鸡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关键岗位和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内控防范机制,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咸阳市全面推行向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以项目运行程序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全程跟踪、全程监督,保证了项目的廉洁高效实施;铜川市推行财务“联签审批”制度,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经费开支审批权的监督,增强了单位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延安市积极探索县区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优化机构设置,理顺管理关系,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了派出(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商洛市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动态监测平台,形成上下互动、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汉中市创新政风行风测评方式,采用电信10000号进行随机测评,提高了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公信度,促进了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另外,宝塔、王益、户县、永寿、汉阴等一些县(区)善于思考和创新,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总之,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活动”,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制度意识和创新意识明显增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氛围日益浓厚,以制度创新引领和带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有力推动了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回顾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实践,有以下几点启示和经验值得总结和坚持:一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统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把制度创新作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重视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先后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年”和“创新年”活动,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二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基层和群众的创新和实践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动力源泉。我省推出的“十项制度”,大多来源于基层、根植于实践。我们把支持基层和群众创新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注重汇集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对于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先行试点、逐步完善,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保证了制度创新工作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三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只有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制度创新才有生命力。我们把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实际工作急需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本着“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原则,以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之策,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增强了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形成了推动制度落实的责任机制。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定期明察暗访以及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交流会,举办培训班、建立联系点和示范点等,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五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是制度创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践证明,哪个地方领导重视程度高、组织领导有力,哪个地方制度创新工作的成效就更加明显。 

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实践,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得到了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关注和肯定。今年初,贺国强、何勇、李玉赋等领导同志再次对我省制度创新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贺国强同志批示:“陕西省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大胆创新,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何勇同志批示:“陕西省纪委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在省委领导下,从陕西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不少经验,希望你们认真学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深化改革、制度创新这个核心内容,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陕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新水平。”李玉赋同志批示:“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省纪委、监察厅作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制度的创新和健全,为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交流会上,我省关于《积极探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切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好评。贺国强同志在讲话中特别指出:“陕西省介绍的主要是加强农村民主监督的经验,他们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通过完善民主选举、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监督程序、强化内部管理,健全村级权力结构合理配置制度框架,较好地破解了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督的难题,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肯定和鼓励,增强了我们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创新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进取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研究思考问题,大胆实践探索,加大创新力度,促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再接再厉,乘势推进,不断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推向深入 

目前,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正处于巩固、深化和提高的关键时期,要针对去年“五项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规范运作、提高质量上来;加大今年“五项制度”的推行力度,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完善,推动制度创新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一)继续巩固和扩大去年“五项制度”的实施效果。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坚持民主选举,对于监委会成员以委派、指定、举手表决等方式产生或由村两委会干部兼任的,一律视为无效,必须重新选举;坚持规范运作,切实做到职责权限明确、监督有序到位、工作流程清晰,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经费有保障;坚持合力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这项制度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由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日常化管理,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齐心协力抓好这项工作。最近,省纪委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各地要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市、县两级要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加大实施力度,扩大述廉范围,重点加强对热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使这项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要规范述廉内容,防止以述职代替述廉;加大质询力度,提高质询质量,增强质询的有效性;扩大测评范围,今后要吸收干部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测评,以提高测评结果的真实性;抓好整改落实,督促述廉对象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及时充实更新考试内容,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纳入考试范围;紧密结合拟任岗位实际进行命题,切实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将省管拟任副厅级干部、垂直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纳入考试对象范畴,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要对报告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凡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重新报告。凡报告制度不落实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下一步,要将推行范围向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延伸。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把推行这项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与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巡回下访、领导包案、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结合起来,及时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加快推行今年“五项制度”工作进度。省纪委今年推出的“五项制度”,是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要准确把握每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内涵和目标要求,抓住每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加大推行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这项制度针对政府采购存在的运行不透明、效率低下,容易导致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的问题,使同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和专家在网上对接,实现阳光采购,促进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推行这项制度,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有序、诚实信用、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采购范围和方法程序,从省级到市、县,分步分级实施,今年年底前在省级单位推行,明年年底前全面推开。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尽快制定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级政府、各采购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贯彻执行不力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保证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这项制度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复杂、同质不同价、质量难以监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采取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管理办法,面向全国公开网上招标。目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监督办法(试行)》。推行这项制度,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协调和指导:卫生、工商、药监、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通力协作配合,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年底前实现覆盖全省的目标。二要加强全程监管。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过程监督,对外要及时了解掌握中标企业、药品品规、配送区域等事项变更情况,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对内要建立情况通报、报告和督察制度,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三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公布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企业、配送企业评价退出机制以及药品统一配送考核评估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这项制度针对基层信访举报量大,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在不改变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同一县(市、区)内的乡镇纪委统筹划分为若干办案协作区,统一指挥调度办案力量,突破重大复杂案件。各级要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一要整合办案资源。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划分协作区域。建立办案人力资源库,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办案基本力量。二要加强协调指导。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协作区的协调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实行协作区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集体排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县纪委统一调配办案力量,集中突破。三要搞好服务保障。案件管辖地乡镇纪委要主动抓好办案联络、保障和案件调查结束后的初审等事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协作区人员调配管理、案件主办人、案件评查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 

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这项制度针对乡镇公务接待负担重、支出多、铺张浪费,影响基层政府和干部形象等问题,由县(市、区)政府投资为各乡镇统一建立机关灶,除解决干部就餐问题外,同时承担公务接待职能。最近,省纪委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规范和改进基层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将很快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各地要按照规定,坚持“因地制宜、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乡镇全面推广这项制度。一要尽快扩大覆盖面。尚未建立的地方,要区分不同地域和情况分类组织实施。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城关镇、基层站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不具备办灶条件的,要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接待方式。二要改善就餐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基层干部生活,积极改善乡镇机关食堂就餐环境,配备必要的厨具和设施,确保日常就餐和公务接待卫生整洁、文明健康。对于边远地区和经济落后的乡镇,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帮助。三要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就餐人员一律按规定缴纳餐费。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簿、接待费用审核报销、接待登记等配套制度,定期对外公布接待费用收支情况。对于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的费用,财政部门不得核销。四要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严禁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严禁为公务接待专门宰杀家畜,严禁在公务接待中饮酒”等纪律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责成当事人对超额部分进行退赔。对于这方面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 

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这项制度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久拖不决、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牵头,组织信访当事人、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听证会,作出终结性处理。从延安的试点情况来看,这项制度搭建了信访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的平台,开辟了妥善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新渠道,使信访问题一次性处理到位,防止了缠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延续和升级。同时,也强化了对基层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推行这项制度,要按照“听证自愿、合法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市选择1—2个县先行试点,逐步总结完善,取得经验后择机推开。试点中,要注意与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结合起来,发挥好制度的综合效用。 

三、明确任务,锐意创新,努力提高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 

改革创新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这些年来,我省反腐倡廉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最根本的就是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紧紧依靠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靠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问题,依靠制度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一如既往地坚持这一有效做法,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一)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总体要求。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重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必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必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六个必须”为指导,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注重发挥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关键作用,注重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推动作用,注重发挥纠风工作的整治作用,注重发挥惩治的惩戒作用和治本功能,注重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注重发挥自身建设的保障作用,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推进西部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主要任务。结合陕西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坚持服务大局,积极推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创新。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要及时跟进、全程参与。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要完善监督方式,积极推进公共权力监管机制创新。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公共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防治利益冲突制度,形成公共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内部防范和管理。省直各部门、行业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廉政风险防范和岗位廉政教育、岗位廉政承诺作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和改进巡视监督,强化巡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切实提高巡视监督效力。三要抓住关键环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机制创新。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对所有新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广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权力寻租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要坚持纠建并举,积极推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创新。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健全网络舆情分析研究机制、协调处理机制和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网络舆情热点和焦点问题做出回应。五要提高能力素质,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新。深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方式,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巩固和深化“两项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内部管理和考核机制创新,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实施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健全创新工作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不断取得创新工作新成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一要强化工作责任。省纪委、监察厅已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搞好任务分解,提出具体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各市(区)和省直部门要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方面的重大举措和创新成果,举办相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要邀请省纪委、监察厅分管领导、相关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参加。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前段时间,全省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月活动”效果很好,要继续采取开设媒体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创新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实际成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崇尚创新、支持创新、奖励创新、宽容创新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氛围。三要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专门研究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党组织及专家学者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切实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党政部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各方面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工作格局。四要深入调查研究。要按照创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总结、提炼和推广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困难多、矛盾大、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针对问题症结提出有效防治腐败的对策和措施。努力破解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争取每年形成l—2项前瞻性和独创性较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今年新推出的“五项制度”,要全程跟踪、全程督查,确保立后即行、行之有效。要把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合起来,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结合起来,与专项巡视检查结合起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格执行问责和责任追究,督促相关责任人抓好创新任务落实。 

最后,我要着重强调抓好全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的问题。年初,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了五项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权力正确行使;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现在时间已经过半,要完成这些任务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狠抓落实,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开展,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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